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5月28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720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核准批复内容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尽快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发行人和保荐人联系方式: 1、发行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志刚、林克槟 电话:0755-26788571转6622、5518 传真:0755-26788353 2、保荐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何黎辉、李毅 联系人:彭雯、王道京 电话:0755-825207460755-82520571 传真:0755-239829610755-827837670755-82520411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