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5日(星期五)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9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分别为:吴光权先生、蔡展生先生、由镭先生、刘瑞林先生、汪名川先生、顾铁先生、邹雪城先生、陈少华先生、章成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上报深圳证监局。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