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08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00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东8层801会议室(本公司会议室) 3.会期:半天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 (2)2010年8月26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公司股份317850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351%。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蔡展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章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317850045股;弃权:0股;反对: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铁山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