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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达尔(00004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2-04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证券日报》于 2010 年 12 月 03 日刊登了《ST 康达尔:究竟还有多少不可 披露的"秘密"》,作者:郑洋。 在该报道中提到了以下事项:
  传闻(1):围绕着布吉车站的争端却远未结束。日前,一位接近康达尔内部 的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布吉车站停运的 7、8 月系暑运高峰期,所以车站停运受 到影响的 300 余辆进站班车车主目前已联合向康达尔提出了索赔,索赔额超过千 万元。
  传闻(2):子公司股权 4 年前已遭冻结,公司默不作声涉嫌信披违规。据上 述接近公司内部的人士透露,康达尔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已 经经历了一审、二审及再审的程序,目前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但依据此前的判 决,深圳市中院已于 2006 年 10 月冻结了康达尔所持有的康达尔运输公司(下称 运输公司)90%的股权。该人士进一步指出,运输公司是康达尔持有的为数不多的 盈利资产。记者在康达尔 2009 年的年报中也发现,运输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占 康达尔利润总额的 39.91%。但在康达尔就该案件发布的公告中,公司仅含糊的 表示,深圳市中院依法查封了公司的部分资产和公司股权。对于"部分资产"的 具体内容却只字未提。
  传闻(3):身陷败诉只字不提,辩称不知如何信披;全资子公司竟现小股东 诉讼,暗渡陈仓转移上市公司资产?目前,康达尔还身陷与其子公司康达泰运输 公司(下称康达泰)小股东的诉讼中。而对于此次诉讼,康达尔在信披中保持了其 一贯的缄默。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康达泰系康达尔的控股子公司。日前,康 达尔以大股东的身份召开了康达泰的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通过了更换公司法定 代表人的决定,却并未通知康达泰的小股东参加会议。
  而康达尔所谓"不知如何对康达泰诉讼进行信披"的背后,似乎也另有原
  因。在康达尔历年的年报及半年报中,都赫然将康达泰列为其持股 100%的全资 子公司。既然公司对康达泰持股比例高达 100%,那么何以出现上文中康达泰的 小股东起诉康达尔呢?但据公司内部人士透露,康达泰的部分股权在几年前就已 经被出售给小股东了,而康达尔却在之后的年报中依然坚持把康达泰列为自己的 全资子公司,出售该部分股权的款项亦不知归属何处。
  上述分析人士指出,康达尔之所以回避对涉及康达泰的诉讼进行公告,其真 正意图可能在于掩饰康达泰股权结构背后内幕。暗度陈仓的背后极有可能是公司 高管瓜分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一)传闻(1)不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如下: 本公司确实收到了广东华程律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8 月 17 送达的律师函,称
  受康达尔布吉汽车总站线路业主的委托,就康达尔布吉车站运作不正常运作造成 的收入损失向康达尔布吉汽车总站进行索赔,本公司将积极与康达尔布吉汽车总 站线路业主进行沟通,协调有关业务关系,若一旦触及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将 及时进行信息公告。
  (二)传闻(2)不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如下:
  1、披露情况 本公司持有的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
  公司")90%股权从 2006 年起就因广东兆源担保纠纷一案被查封(不是传闻中的 四年前即 2007 年被查封),本公司在 2006 年年报中也作了相关披露,后来又因 中国建筑二局第三建筑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公司")诉深圳市昱峰 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峰公司")、王建军、张志忠、刘忠明、西藏自 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西藏自治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驻深圳办事处、本公 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以下简称"工程纠纷案")在 2007 年的执行过程中被查 封;同时,运输公司股权于 2008 年又因本公司与兴业银行的借款纠纷案被轮候 查封,轮候查封事实在 2008 年及 2009 年的定期报告中也均有披露(不存在计划 在 2010 年的年报中进行披露的事实)。
  由于工程纠纷案从 2004 年起的一审、二审、高院再审、最高院再审已历经
  6 年多,故本公司对该案的起诉情况及进展情况分别在历年的定期报告中及 2007
  年 3 月 28 日的临时公告(《证券时报》A20 版)、2008 年 2 月 16 日的临时公告(《证
  券时报》C11 版)、2009 年 4 月 11 日的临时公告(《证券时报》B23 版)、2009 年 9 月 17 日的临时公告(《证券时报》B8 版)作了详细披露,目前,该工程纠 纷案仍在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过程中,尚未作出判决。
  2、对传闻中提出的质疑的解释
  (1)在工程纠纷案所查封的股权只有运输公司的股权,至于公告中所提到 的"查封的部分资产"是公司为了中止执行以便提起再审而向法院主动提供的担 保财产即本公司名下在宝安区公明镇的一处房产。
  (2)在工程纠纷案中,运输公司股权被冻结是中建公司在工程纠纷案执行 过程中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其涉诉标的是工程款 1909.8 万元,本公司就该案 给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已多次作出了预测分析:即本公司预计该 诉讼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罚息及连带还款责任,最大可能影响是减少本公司本 期或期后利润约 1900 万元(2007 年临时公告数字);同时,本公司依据西藏自 治区商务厅与本公司在建设工程中出让给昱峰公司的土地比例,分别于 2006 年 至 2008 年对该项诉讼事项合计计提了预计负债 15,277,264.32 元。
  (三)传闻(3)不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如下:
  1、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 司")的子公司深圳市康达泰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泰")存在小股东诉 讼一事且一审败诉,但本公司认为该诉讼未达到信息披露的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诉讼情况
  背景:康达泰在工商局登记的股东显示为运输公司(持股 75%)、深圳市先 达泰运输有限公司(持股 25%,以下简称先达泰),但根据运输公司的财务记载 显示,运输公司于 1995 年 6 月 14 日与先达泰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所拥有 的 25%康达泰股权转让给运输公司,转让费为人民币 150 万元,先达泰于 1995 年 4 月 19 日、4 月 30 日和 5 月 5 日向运输公司分别出具共计 150 万元股权转让 款收据。故运输公司一直在年报中如实地反映为全资子公司,但康达泰却一直未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起因:因运输公司委派的康达泰执行董事不履行职责,康达泰所有的 49 台 红色出租车停运一个月之久,造成康达泰经营全面停顿,经济损失达 100 余万元, 且造成 100 名司机待岗,不断上访寻求解决。基于此,为了控制康达泰的经济损 失和出租车司机上访群体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康达泰于 2010 年 8 月 27 日书面形 式向康达泰和执行董事郝耀聪、先达泰寄送了股东会会议通知,且三者均已收到 该通知;2010 年 8 月 31 日康达泰又在《南方日报》上公告股东会会议通知,告
  知全体康达泰股东及相关人员,会议内容为:1、审议关于更换公司执行董事和
  法定代表人郝耀聪(也是原运输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议案;
  2、审议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3、审议关于申请补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 副本的议案。对此,怠于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义务的执行董事和监事对股 东会会议的召开均未提出任何异议。作为实质上拥有 100%股权的股东运输公司 召集和主持了股东会。
  在 2010 年 9 月 15 日的股东会上,名义上的康达泰小股东先达泰故意拖延 到会时间,等到上午接近 12 点股东会已结束时才到会。即便如此,运输公司在 给先达泰审阅了股东会决议之后,仍征询其意见并表示如有异议可提出甚至会议 程序可以重新进行,先达泰当即表示没有必要,并要求提供本会议相关材料,先 达泰的法定代表人曾五珍当即签收了股东会决议。以上程序均由律师签名见证。 先达泰在拿到股东会决议后即刻到法院立案,两天内运输公司便收到了应诉通知
  书。
  诉讼情况:
  本案在 2010 年 11 月 11 日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以运输公司未先通过监 事召集股东会为由作出撤销康达泰股东会决议的判决。本公司不服判决,于 2010 年 12 月 3 日依法提出了上诉。
  2、本公司认为,运输公司实质上持有康达泰 100%的股权。本公司管理层从 未审议或批准过有关康达泰的股权转让事宜,针对传闻中所提到的是否存在转移 上市公司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将 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 必要的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http://www.cninfo.com.cn,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及时查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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