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后续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7月23日就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在经营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在《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10-023)进行了披露(或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现就该事项的后续处理情况公告如下: 因本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任命的运输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无法正常上任履行职责,经本公司总裁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委派本公司董事兼总裁助理黄馨担任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职务,并责成运输公司根据《章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持续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