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持*ST盛润债权重整裁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于2010年10月28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就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盛润,股票代码:000030,以下简称“盛润公司”)重整一案的“(2010)深中法民七重整字第5-5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裁决如下:一、批准《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二、终止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根据盛润公司重整计划(详见公司2010-39号公告),公司对盛润公司的31,605,196.47元债权受偿为盛润公司A股1,085,733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