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8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7人,实际参加表决7人,分别为仇慎谦、张宝华、汪名川、曾军、石正林、黄勇峰、徐俊达,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处理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止到2010年二季度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未发生较大幅度变动,总体变动幅度为0.87%,各项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幅度均未超过5%。根据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同意公司2010年二季度不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