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五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五次定期会议于2010年8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8月13日在宝安广场A座2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2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独立董事陈伟强因出差全权授权独立董事徐志新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董事局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局主席陈泰泉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设立安徽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加快实施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集中资源发展房地产业,为打造专业化的房地产企业奠定基础,把握皖江经济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所带来的区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机会,公司设立安徽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系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销售。 表决情况: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9000万元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2票赞成,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