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太仓中集”)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借款约人民币3.3亿元,本公司将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同意本公司对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烟台中集来福士”)2010年度银行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本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其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2010年10月25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太仓中集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决议; 2、关于为烟台中集来福士2010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决议; 因太仓中集、烟台中集来福士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太仓中集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烟台中集来福士其他少数股东与本公司之间不构成关联关系。 二、 担保各方基本情况 1、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本公司。 2、太仓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 太仓中集成立于2004年5月12日。注册地址:江苏省太仓港港口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吴发沛;注册资本: 4000万美元。经营范围:设计、生产标准集装箱及其零部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提供集装箱的修理服务。 太仓中集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止2010 年9月30日,太仓中集资产总额为138455.85万元,负债总额99710.62万元,净资产38745.23万元;2010年1-9月营业收入171468.99万元,净利润为23759.7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 3、烟台中集来福士成立于1996年10月25日,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芝罘东路70号。法定代表人:于亚;注册资本:40269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建造大型船坞;设计建造各类大型货船、油船、工程船及其他特殊用途的船舶;生产销售海上石油工程设施,大型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产品及船舶配套设备、舾装件。 烟台中集来福士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98%的股权。 截止2010 年9月30日,烟台中集来福士资产总额为667534.08万元,负债总额603975.56万元,净资产38745.23万元;2010年1-9月营业收入171468.99万元,净利润为63558.53万元。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太仓中集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1)担保期限:合同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2)担保金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3.3亿元; (3)债权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 2、为烟台中集来福士2010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1)担保期限:合同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 (2)担保金额:以授信合同签署为准; (3)债权人名称: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 四、对申请授信及担保安排的董事会意见 太仓中集向银行借款、烟台中集来福士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可以保证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公司投资项目的顺利完成。本公司对未予承包经营的附属子公司2010年度银行授信提供与出资比例相对应的按份信用保证,如果确需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的,附属及联营子公司的其他合资经营方须按其出资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资金风险和连带责任。因此,担保行为是公平对等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章程》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涉及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对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管理 对于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过程中的少数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负债率动态变化,必要时签署反担保协议等事项,由本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监控与管理。 六、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10年 9月30日,本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316,199万元,占本公司2010年9月30日净资产1,566,134.4万元的20.19%,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附属子公司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110,135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章程》; 2、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决议。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