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0日(周三)16:00时,在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周群监事、易耀平监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朱天发监事长、李超监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朱天发监事长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第三季度财务决算及分析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境内外版)》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境内外版)》。 该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对《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该报告从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资金占用自查情况等方面对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自查,并对进一步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提出具体措施,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该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