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8月13日(周五)16:00时,在深圳市华侨城汉唐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王荻菲监事、易耀平监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分别授权周群监事、李超监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朱天发监事长主持,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一、听取《2010年上半年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二、审议通过《2010年半年度财务决算及分析报告》 该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境内外版)》 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境内外版)》。 该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