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与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互保事项议案的公告 (本议案于2010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1.32%股份。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 1、华联集团已为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综合授信2亿元(人民币,下同)提供了担保。 2、本公司已为华联集团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综合授信5亿元提供了担保。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本公司2亿元和华联集团5亿元的担保期限即将到期,现根据各自业务发展需要及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1、对本公司2.5亿元综合授信(本次拟增加5,000万元)提请华联集团为该综合授信作担保事宜进行审议。 2、对华联集团5亿元综合授信提请本公司为其作担保事宜进行审议。 由于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两互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董炳根、胡永峰、黄小萍和张梅回避表决),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审议本议案时,本公司关联股东华联集团须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华联集团成立于1983年8月,注册资本为9,061万元,法定代表人:董炳根。经营范围: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生产经营(生产场地执照另办);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汽车销售(含小汽车)。 华联集团目前正在进行两大项目的开发建设:一是杭州滨江区大型商业配 套项目--星光大道(总长1,000米商业步行街),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0多万平方米,总投资金额约两亿美元,一期项目竣工投入试营运,二期项目正在筹建中;二是“华联进贤湾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该项目是集国际会议度假中心、国际健康管理中心、山地体育公园、生态水公园、森林休闲公园、佛禅文化园、百草养生谷、欧式风情小镇等于一体的旅游综合体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3.6平方公里,陆地9.8平方公里,计划总投资70亿元,已完成项目整体规划,正在进行基础设施等前期建设工作。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华联集团总资产62.08亿元,净资产28.60亿元,2009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61亿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本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5亿元,授信额度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还旧借新、借新还旧等,所有授信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最终批复为准,并提请华联集团为该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华联集团提请本公司为其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该授信额度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还旧借新、借新还旧等,该授信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的最终批复为准。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二年,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授权公司董事长董炳根先生签署上述两事项的有关协议。 上述两担保事项为连带责任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根据公司实施的《担保管理规定》及有关规定,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上述的担保事项需要签署反担保协议。即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华联集团须同时与本公司签署全额(5亿)反担保协议。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互保事项主要基于双方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与稳定,不会对公司本期、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负面或不利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华联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情况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华联集团的房屋费用合计186万元。 2、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担保总额2亿元。 3、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担保总额5亿元。 4、华联集团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原为控股)浙江华联三鑫石化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绍兴远东石化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5.1亿元提供了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65亿元的34.13%。 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多年来,华联集团为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产业结构调整、主业转型等方面提供了大量人力、财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担保事项,体现公正、公平原则,是一项互惠互利的交易,且华联集团实力雄厚,为其提供担保应不会产生风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须履行规定的批准程序,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九、其他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方式及表决生效需遵循如下条件: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在审议本议案时须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