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权人对本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被撤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了《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KJ 2010-03号),披露了公司债权人广西新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以公司面临巨额债务、主业停滞、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等诸多原因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深圳中院对本公司进行重整。2010年10月20日,广西新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致函本公司称:因其未能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相关的申请资料,其对本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已被视为撤回。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