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9月28日,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大股东中国希格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格玛”)的通知。希格玛因为其子公司贷款提供补充质押担保,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68,306,968股(其中限售流通股54,485,681股,无限售流通股13,821,287股)股票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里支行。质押期限自2010年9月21日起至贷款主合同终止之日止。股份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9月21日。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目前,希格玛持有本公司股份78,306,96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88%。 本次质押股份68,306,9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8%;累计质押股份68,306,96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8%。 备查文件:《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信泰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