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0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董事长李聚全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计 2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2,332,3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21.9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洪范广住律师事 务所执业律师李颖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 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集中审议了本次会议全部议案,以累计 投票制度选举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一《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议案》 1)选举李聚全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72,332,350 票,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选举闻心达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72,332,350 票,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选举王健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72,332,350 票,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选举戈然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72,332,350 票,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选举林汉章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72,332,350 票,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选举陈桂山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同意 72,332,350 票,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 )选举陈友春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72,332,350 票,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选举刘书锦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72,332,350 票,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 )选举郭文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72,332,350 票,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议案二 通过《关于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0 年 度进行审计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表决情况:72,332,350 股股份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 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李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 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附件:《法律意见书》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 O 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