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10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2010年第二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人,其中李超监事因出差未能与会,委托许建刚监事代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同意3票、弃权0票、否决0票的表决结果通过如下事项: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暨整改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建立《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