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新都酒店7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0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24,041,560.55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年度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6、审议关于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进行审计的议案; 7、听取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详见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18-20日全天、5月21日开会前半个小时(星期五)。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新都酒店三楼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编:5180001)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755)82320888-7543 联系传真:(0755)82344699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反对弃权 1200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聘请中准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 度进行审计的议案 7200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