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10月15日(周五)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周建国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43,101,5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57%。 2、A股股东出席情况:A股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642,884,262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2.10%. 3、B股股东出席情况:B股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17,30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18%。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Shenzhen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 弃权 与会全体股东 643101562 643101562 100% 0 0 与会A股股东 642884262 642884262 100% 0 0 与会B股股东 217300 217300 100% 0 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 弃权 1、选举刘全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与会全体股东 643101562 643101562 100% 0 0 与会A股股东 642884262 642884262 100% 0 0 与会B股股东 217300 217300 100% 0 0 2、选举宋博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与会全体股东 643101562 643101562 100% 0 0 与会A股股东 642884262 642884262 100% 0 0 与会B股股东 217300 217300 100% 0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律师姓名:钟元茂、陈英革。 3、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