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6月28日(周一)上午9:30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人民南路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周建国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643,099,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57%。 2、A股股东出席情况:A股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642,884,262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72.10%. 3、B股股东出席情况:B股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215,60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18%。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如 Shenzhen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下: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 弃权 与会全体股东 643099862 643099862 100% 0 0 与会A股股东 642884262 642884262 100% 0 0 与会B股股东 215600 215600 100% 0 0 (二)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 弃权 与会全体股东 643099862 643099862 100% 0 0 与会A股股东 642884262 642884262 100% 0 0 与会B股股东 215600 215600 100% 0 0 (三)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 弃权 与会全体股东 643099862 643099862 100% 0 0 与会A股股东 642884262 642884262 100% 0 0 与会B股股东 215600 215600 100% 0 0 (四)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 弃权 与会全体股东 643099862 643009562 99.99% 0 0.01% 与会A股股东 642884262 642884262 100% 0 0 与会B股股东 215600 125300 58.12% 0 42.88%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 弃权 与会全体股东 643099862 643099862 100% 0 0 与会A股股东 642884262 642884262 100% 0 0 与会B股股东 215600 215600 100% 0 0 (六)大会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Shenzhen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 弃权 与会全体股东 643099862 643099862 100% 0 0 与会A股股东 642884262 642884262 100% 0 0 与会B股股东 215600 215600 100% 0 0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代表股数 同意 同意比例 反对 弃权 与会全体股东 643099862 643099862 100% 0 0 与会A股股东 642884262 642884262 100% 0 0 与会B股股东 215600 215600 100% 0 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律师姓名:钟元茂、陈英革。 3、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