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6月7日9:30在深房广场48楼A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周建国董事长主持,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内容及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公司《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用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计费用58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议案》 同意侯莉颖女士、宗德纯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鉴于侯莉颖女士、宗德纯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比例低于法定最低要求,故其辞职报告待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到任前,侯莉颖女士、宗德纯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要求,公司将尽快提名和增补独立董事人选。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 四、《关于深房集团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自查报告》(详见巨潮网ShenzhenSpecial Economic Zone Real Estate & Properties (Group) Co.,Ltd(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