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2010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后于2010年4月19日在深圳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董事长吴光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1 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认并保证2010年第1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的议案》。 3.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玉树地震灾区捐款的议案》。 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造成巨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灾情发生后,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员工高度关注地震灾情,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向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捐款50万元,以实际行动帮助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携手同胞抗震救灾。上述捐款将全部通过深圳市慈善会支援青海玉树救灾行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