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从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获悉: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工商变更已经完成。变更前,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持有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80.5%股权,中津创新(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9.5%股权(如图1),注册资本为6,211,000,000元;变更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持有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67.38%股权,中津创新(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6.31%股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6.31%股权(如图2),注册资本为7,422,000,000元。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对本公司经营、业务不产生影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津创新(天津)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80.5% 19.5%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58.77% 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69%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前 (图1) (图2)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告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