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10年10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