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莱州港项目款项支付完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5月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投资莱州港项目的报告》,同日下午在中国香港签署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根据上述协议,本公司以人民币柒亿肆仟玖佰陆拾伍万伍仟叁佰元(RMB74,965.53万元)向中海港务(莱州)有限公司认缴出资,持有该公司40%股份。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并已于2010年5月12日在《证券时报》、《大公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本公司已于2010年8月25日依约支付完毕该投资项目全部款项。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