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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赤湾A(000022)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07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年8月6日召开了2010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共有九人参与通讯表决。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为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报告》和《关于为东莞深赤湾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南山支行”)经过审核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与资金计划,拟以集团授信的形式为本公司提供人民币壹拾伍亿元的授信额度,实际可提用的额度为人民币壹拾叁亿元,期限一年,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集公司”)和东莞深赤湾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码头公司”)可以共同使用该授信额度,两家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均不能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同时,需要本公司为港集公司及东莞码头公司使用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股权关系: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成立时间:该公司成立于1986年6月1日
    注册地点: 深圳市蛇口赤湾
    主营业务:集装箱装卸业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捌佰贰拾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芬
    财务状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44,904,06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02,641,08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净资产为人民币242,262,983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62,778,33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0,118,911元。
    截至2010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48,851,921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92,031,31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净资产为人民币256,820,607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18,663,62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4,557,624元,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2、东莞深赤湾码头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股100%的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5月5日
    注册地点: 东莞市虎门港麻涌港区
    经营范围:经营筹办散杂货仓储及配套服务项目等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芬
    财务状况: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6,223,565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687,00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净资产为人民币179,536,565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379,817元,净亏损为人民币379,817元。
    截至2010年3月31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6,162,070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687,000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净资产为人民币179,475,070元,利润总额为人民币-61,495元,净亏损为人民币61,495元,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3、被担保人的控制关系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 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100%
    招商局集团
    55.60%
    招商局
    国际有限公司
    100%
    深圳市人民政府 广东省国有资产 中国海洋
    国有资产监督管 监督管理委员会 石油总公司
    理委员会 100% 100%
    100%
    招商局 银川有 深圳 广东南 中海石 中国近 香港
    (南山) 限公司 市投资 油经济 油投资 海石油 黄振辉
    控股有 控股公 发展公 控股有 服务 投资有
    限公司 司 司 限公司 (香港) 限公司
    有限公
    司
    36.52% 0.50% 26.10% 23.49% 7.83% 1.64% 3.92%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7.51%
    公众A股 14.59% 27.90% 公众B股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100%
    赤湾港航(香港)有限公司
    60% 25%
    40% 75%
    深圳赤湾港集装箱有限公司 东莞深赤湾码头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及港集公司和东莞码头公司将与农行南山支行共同签署综合授信合同,有效期为签订授信合同之日起1年止。合同约定,农行南山支行给予本公司人民币壹拾伍亿元的集团授信额度,实际可用信额度人民币壹拾叁亿元,以本公司提供担保为条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集公司和东莞码头公司可以共同使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港集公司和东莞码头公司实际可使用的授信额度均不能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本公司同意为港集公司和东莞码头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悟洲、郝珠江、张建军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不包括本次担保,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折合人民币贰亿伍仟陆佰陆拾玖万元整(RMB256,690,000.00),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00%,占公司201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60%,上述担保全部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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