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5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E-mail的方式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5月11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共有九人参与通讯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关于投资山东莱州港项目的报告》,同意按报告所述条件投资该项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