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4月2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E-mail的方式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9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共有九人参与通讯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并保证该报告 所载资料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报告》,同意本公司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港币贰亿元整,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