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楼本公司会议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0月2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部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1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0年10月15日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352206 传真:(0755)83323160 地址:深圳市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层612室 邮编:518031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反对□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