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0日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至2010年11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9日下午15:00-2010年11月10日下午15:0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煜曦先生 7、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10年10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90,383,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81,923,088股的49.68%。其中A股90,370,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81,923,088股的49.67%;B股1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81,923,088股的0.01%。 2、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88,039,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81,923,088股的48.39%,全部为A股股东。 3、通过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343,9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81,923,088股的1.29%。其中A股股东3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2,331,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81,923,088股的1.28%;B股股东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81,923,088股的0.01%。经核查,不存在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同时参加现场投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2.3发行对象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2.4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2.5认购方式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 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2.6定价原则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2.7本次发行的锁定期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2.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2.9上市地点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2.10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 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2.11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3、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4、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收购的深宝华城48.33%股权的审计、评估结果补充说明的议案》;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6、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及其补充协议和附生效条件的及其补充协议 的议案》;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股数88,395,484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反对股数73,500股(其中A股61,200股,B股12,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股数1,914,108股(全部为A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 五、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谢光永律师和卢邦协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