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2010年5月14日上午10:30召开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5月14日上午10:3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0日(周一) 5.出席对象: (1)凡于2010年5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3、《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4、《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的特别议案》; 8、《关于聘用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2010年4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会议登记时间: 2010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和2010年5月14日上午9:30—10:30 3、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40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四、其它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755-82027522 传 真: 0755-82027522 3、联 系 人:李亦研 郑桂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于2010年5月14 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紫竹七道26号教育科技大厦2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 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内容 赞成 反对 弃权 《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的特别议案》 《关于聘用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日 期 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