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3日(星期二)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侯松容先生主持。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共有7名董事,经过充分讨论,除关联董事苏征先生、王晓雯女士、侯松容先生回避表决外,其余4名董事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华侨城集团公司借款的议案》。为了降低资金成本,在已向华侨城集团公司借款4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会议决定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华侨城集团公司再借款3亿元人民币。会议同意此次借款年费用率为3.93%(其中借款利率为3.92%,银行收取费用为0.01%),借款期限为三年。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