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8日(星期三)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及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侯松容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华侨城集团公司拆借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并降低资金成本,会议决定公司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华侨城集团公司借款1亿元人民币。会议同意借款年利率为3.71%(其中借款利率为3.70%,银行收取费用为0.01%),借款期限为三年。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包括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办理提前还款事宜等。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方董事苏征先生、王晓雯女士、侯松容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