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上午9: 00召开,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各项议题。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陈玉刚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 公司监事、副总经理王航军、财务总监龚四新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在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深证局发〔2010〕109号)的要求, 本公司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了自查,并进行了全面整改,形成本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公司成立了自查小组,对公司2010年以来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形成本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全面深入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三)《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