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发出,2010 年8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 人, 实到董事9人(董事刘社梅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杜小莉女士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胡定核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本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补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补选的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上述董事、独立董事简历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1、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小莉:女 1953年出生 大专 工作经历:历任成都市财政局综合处副处长;成都市财政证券事务所成都财盛证券公司、成都财盛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万和证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杜小莉女士未持有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定核:男 1963年 7月出生 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工作经历:历任中国华诚财务公司副总经理;中信银行重庆分行行长、党委书记;重庆市委党校兼职教授;西南大学客座教授、博士导师;金元证券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中共宁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 现任重庆蓝洋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西南大学客座教授、博士导师;上海师范大学兼职教授;京投银泰(600683)独立董事。 胡定核先生未持有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胡定核为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 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0日 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胡定核,作为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 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胡定核 (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 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胡定核 日 期:2010 年8月10日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