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亦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14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华美大厦五楼530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严立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数69,204,530股,占公司总股本147,017,448股的47.07%。 2、社会公众股东出席情况 无社会公众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4,530票,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表决通过。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4,530票,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表决通过。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业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4,530票,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表决通过。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4,530票,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表决通过。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4,530票,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表决通过。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4,530票,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表决通过。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4,530票,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表决通过。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204,530票,占出席会议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律师姓名:张清伟、张慧丽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