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审查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局于2010年8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2010年9月2日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正式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及保荐机构于2010年9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撤回非公开发行行政许可申请的报告。此申请于2010年9月15日获得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0]125号文件的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