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7,183,2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派发现金股利1.2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58元)。本次分配送出红股253,591,631股,派发现金红利60,861,991.44元,共计分配利润314,453,622.44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07,183,262股, 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60,774,893股。 三、分红派息方案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12日 2、除权(除息)日:2010年5月13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13日 4、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10年5月1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10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方法 1、本次所送股份于2010年5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5月13日通过 股东的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送股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246,334 2.61% 6,623,167 6,623,167 19,869,501 2.6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3,720,824 0.73% 1,860,412 1,860,412 5,581,236 0.73%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 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3,720,824 0.73% 1,860,412 1,860,412 5,581,236 0.73%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9,525,510 1.88% 4,762,755 4,762,755 14,288,265 1.8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93,936,928 97.39% 246,968,464 246,968,464 740,905,392 97.39% 1、人民币普通股 493,936,928 97.39% 246,968,464 246,968,464 740,905,392 97.39% 2、境内上市的外资 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 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507,183,262 100.00% 253,591,631 253,591,631 760,774,893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760,774,893股摊薄计算,2009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0.43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座16楼董事会办公室 2、电话:(0755)25863061 3、传真:(0755)25863801 4、联系人:罗丽芬 戴巧斐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