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三)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 年4 月16 日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 座12 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永明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0 人、代表股份125,758,4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4.8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09 年度董事会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25,758,481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2、审议通过《2009 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25,758,481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3、审议通过《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25,758,481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2的0%;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4、审议通过《2009 年年度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25,758,481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200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5,758,481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6、审议通过《2009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同意125,758,481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25,758,481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0%。 (二)表决结果:全部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北群、李华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