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决议公告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2次会议的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10年8月13日发出,并于2010年8月25日在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2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另有董事江津委托董事丁芃出席,独立董事罗中伟、邹晓莉分别委托独立董事蔡增正、邹蓝出席。3名监事列席会议。出席会议董事以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一、 201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财务报告。 二、 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关于收购重庆项目的议案: 本司于2010年6月10日披露了收购资产的意向公告,标的公司——重庆荣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的主要资产是由其开发的“荣鼎新苑”、“荣鼎国际”两个项目的未出售物业。根据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重庆荣鼎地产有限公司之尽职调查报告》的专项法律意见;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重庆荣鼎地产有限公司2010年1-5月,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根据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重庆荣鼎地产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当重庆荣鼎地产有限公司达致框架协议所约定的交易条件时, 剔除 全部或有因素后其评估的账面资产总值已确认为21,500万元,净资产已确认为9,936万元,同意本司按照7000万元股权转让对价和不超过11,564万元的转让对价向重庆荣鼎地产有限公司的股东收购该公司100%的股权和向原股东转让该公司全部原有债务。 截至公告日,相关协议的具体细节尚在协商中,待正式协议签署后,本司会 披露完整的收购公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本司201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收购重庆项目的议案。 股东大会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O一O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