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补充意向的公告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司”)于2010年6月10日发布《关于收购资产意向的公告》,披露了本司与重庆荣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全体股东在2010年6月6日签署的《关于重庆荣鼎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中所达成的收购意向。本次收购意向以该公司100%股权以及该公司负债项上经核定的债务及或有债务为标的,其中股权收购的交易对价为7000万元,而债务及或有债务的对价将按对该公司未售物业审计和评估结果来核定。 经本司与该公司原股东友好协商,双方于2010年6月22日又签署了《关于重庆荣鼎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 达成了该收购意向的补充意向:即针对在原意向中所定义的公司全部未售物业中受到现有租约影响的7424平方米的物业, 按照22,591,660元的价格约定再转让给原股东方,因此产生税费由原股东承担;因前述物业由原股东方以约定的价格回购,将使标的公司移交后的未售物业面积减少7424平方米,因此意向的对价总额将减少人民币22,591,660元。;本次交易范围的调整,不影响原《关于重庆荣鼎地产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下其他条款的效力;原定的收购总价的计算方式、收购方式均不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