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转移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6月9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安庆乘风制药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移的函》。根据该函得悉,按照2009年12月3日北京中农大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和安庆乘风制药有限公司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中相关条款约定,北京中农大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对本公司的1,387.61万元债权、北京中农大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对本公司的980万元债权,一并转让给安庆乘风制药有限公司。各方已完成相关债权转移的法律手续。 债权出让方北京中农大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北京中农大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中国农业大学下属企业,债权受让方安庆乘风制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现在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债权人变更后,我公司作为债务人对应的权利、义务保持与原条件不变。本次债权人转移对本公司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无任何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