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在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召开。吴丁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授权周清平监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及授权委托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丁福源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和财务报表; 二、审议并通过了设立2010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0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后认为:公司股票期权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按照有关计划规定的各项授权条件逐项比对确定的,该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也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激励对象名单所列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符合公司2010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