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6 |
2020-12-31 |
预计2020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4662782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27.58%。业绩变动原因说明(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报告期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蔓延对公司主营业务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鉴于公司药品均需在医院完成治疗,疫情使得药品流通及医院患者就诊受阻,公司主要产品发货量及终端使用量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从而相应影响其他相关数据。(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幅度达到30%以上的主要原因1、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滑35.96%主要系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下滑及公司调整闲置资金理财方案,由定期存款改为购买结构性存款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归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所致。2、基本每股收益下降32%主要系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下滑及发行新股摊薄收益所致。3、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2020年6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
0.25 |
2020-05-29 |
2020-12-31 |
预计2020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00万元至1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47%至-21%。 |
0.25 |
2020-05-29 |
2020-06-30 |
预计2020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97万元至1882万元。业绩变动原因说明2020年第二季度,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基本得到控制,药品流通及医院患者就诊逐步恢复,公司各医药产品的出货量及药品终端使用量亦开始逐步恢复,但由于第二季度仍处于新冠疫情管控期间,各地医院及附属科室仍处于陆续开放过程中,前往医院就诊的患者数量及就诊频率仍明显低于正常水平。受患者就医环境的整体影响,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经营业绩仍将受到较大影响,第二季度销售收入预计为2019年同期的50%至70%左右。 |
0.10 |
2020-01-31 |
2019-12-31 |
本公告乃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十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将本公司境外财务报表编制准则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变更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惟须于本公司将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四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持有人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持有人类别股东大会上获得本公司股东(「股东」)批准相关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方可作实。在股东批准修订相关公司章程的情况下,预期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将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董事会谨此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现时所得资料及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做出的初步估算,相比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之净利润将增长超过50%。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主要产品销售状况良好,收入稳定增长。其中,作为本集团主要产品之一,里葆多终端销售逐步恢复,为本集团录得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做出较大贡献。同时,(i)本集团在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将一项治疗肿瘤的项目转让与独立第三方制药公司,转让执行过程中录得一笔一次性收入;及(ii)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就出售德美诊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4%权益之事项(「出售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上述事项亦为本集团录得净利润增长做出贡献。有关出售事项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的公告。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业绩。上文所载的资料仅基于董事会根据目前所得资料(包括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落实及审阅的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的初步估算。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刊发。如有进一步更新,本公司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
0.16 |
2019-07-18 |
2019-06-30 |
本公告乃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现时所得资料及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做出的初步估算,相比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录得之净利润将增长超过50%。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主要产品销售状况良好,收入稳定增长。其中,作为本集团主要产品之一,里葆多终端销售逐步恢复,为本集团录得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做出贡献。此外,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就出售德美诊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4%权益之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该出售事项录得之一次性收益亦为本集团录得净利润增长做出贡献。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的公告。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半年度业绩。上文所载的资料仅基于董事会根据目前所得资料(包括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落实及审阅的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的初步估算。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之半年度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底之前刊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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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1 |
2018-12-31 |
本公告乃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现时所得资料及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所做出的初步估算,相比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录得之收入同比增长约50%,录得之净利润将增长超过50%。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主要产品销售状况良好,收入稳定增长。其中,作为本集团主要产品之一,里葆多终端销售逐步恢复,为本集团之录得之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做出较大贡献。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上文所载的资料仅基于董事会根据目前所得资料(包括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落实及审阅的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的初步估算。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年度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底刊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
0.08 |
2018-01-23 |
2017-12-31 |
本公告乃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做出的初步估算,(i)董事会预计,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之收入相比,本集团单项药物之里葆多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之收入下降约50%,从而导致本集团年度收入预期同比下降约20%;且(ii)董事会预计,与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之净利润相比,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之净利润亦将下降约50%。随着“两票制”在全国落实,受国家政策改变与行业环境影响,泰凌医药(江苏)有限公司(“江苏泰凌”)无法完全履行里葆多之独家总代理协议(“独家总代理协议”),逐步减少里葆多之采购数量。基于二零一七年度里葆多的终端销量未达本公司之预期,本公司与江苏泰凌协商一致,终止独家总代理协议,亦同时组建新的肿瘤药物销售推广团队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负责里葆多全国销售推广之相关工作(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告)。上述变动导致里葆多今年销量下降明显,集团收入及集团净利润相应减少。除此以外,随着本公司个别附属公司的扩张经营及新产品的上市投入,亦导致附属公司之亏损增加,同时本集团研发投入增加也将导致本集团录得之净利润进一步减少。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上文所载的资料仅基于董事会根据目前所得资料(包括未经本公司核数师或审核委员会落实及审阅的综合管理账目)而作出的初步估算。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年度业绩预期将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底前刊发。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
0.15 |
2014-02-10 |
2013-12-31 |
本公告乃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发表。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较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録得大幅增长,主要由于本公司产品当期销售大幅增长所致。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集团之管理帐目初步评估而发表,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或审计。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详情预期于二零一四年三月公告。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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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31 |
2012-12-31 |
本公告乃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而发表。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较二零一一年度之溢利录得大幅增长,主要由于本公司产品当期销售大幅增长所致。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集团之管理帐目初步评估而发表,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或审计。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详情预期于二零一三年三月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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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0 |
2011-12-31 |
本公告乃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规则第17.10条而发表。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预期于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溢利较二零一零年度之溢利録得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公司与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医药”)订立的创新药物研发战略合作协议,上海医药承担了本集团部分项目的部分研发费用(详情请参见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的公告及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的通函)。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根据本集团之管理帐目初步评估而发表,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或审计。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详情预期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上旬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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