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报告期 业绩预告内容明细 上年同期每股收益(元)
2024-01-30 2023-12-31 预计2023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至1400万元。业绩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要原因如下:1、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商用车、非道路等车企,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推动、消费市场需求回暖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同比实现了恢复性增长;2、报告期内,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推出降本增效措施,提升精益管理水平。一方面,公司通过采购降本、设计优化和预测管控等降本措施,毛利率较去年实现了大幅改善;另一方面,公司实施精细化管理,加强预算管理控制,严控期间费用支出,三项费用较去年同期实现了下降;3、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800万。 -2.45
2023-01-18 2022-12-31 预计2022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60.49万元至-28429.4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83.44%至-124.2%。业绩变动原因说明1、公司主导产品最终下游客户为商用车企业。商用车产销量直接决定公司产品的需求。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信息,商用车受前期环保和超载治理政策下的需求透支,叠加疫情影响下生产活动受限,包括油价处于高位等因素影响,商用车整体需求放缓。2022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18.5万辆和330万辆,同比分别下降31.9%和31.2%。受此影响,公司主要客户自身销售下滑,对后处理产品需求下降,直接导致报告期公司销售额减少。2、公司产品毛利率下滑幅度较大,原因主要为后处理产品需求大幅减少;同时受产品价格降低、单位固定成本增加、规模化采购降本和核心部件自制项目暂未完成等因素影响,公司国六产品盈利能力显着低于上年同期国五产品。3、公司与东风朝阳朝柴动力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事项,于2022年9月30日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1)辽民终2429号)。裁定如下:(1)撤销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13民初3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公司已于2019年度财务报表中对上述债权计提50%的坏账准备。本次诉讼的最终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由于上述债权账期已超过3年,公司将按应收账款相关会计政策,对剩余50%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4、公司2022年度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经营业绩仍不甚理想,导致持续亏损,企业所得税未弥补亏损进一步扩大。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情况,认为暂无法准确判断短期内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故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冲回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13
2022-01-25 2021-12-31 预计2021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00万元至-11700万元。业绩变动原因说明1、公司主导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大幅度下滑。依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1年,我国商用车销量479.3万辆,同比下降6.6%;其中重型货车销量为139.5万辆,同比下降13.8%。2021年10月至12月,我国商用车销量分别为36.6万辆、33.0万辆和36.4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9.7%、30.3%和20.1%。2、后处理系统上使用的进口芯片因供应不足,影响公司国六产品销量。3、受2021年7、8月份南京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子公司凯龙宝顿7、8月份停产。由于凯龙宝顿生产的产品是替代进口的唯一公告件,影响公司国六产品销量。4、7月1日是我国柴油重卡国六切换国五产品的时间节点,公司部分国六产品自动化产线的切换尚在调试阶段。受人力、发动机台架、实验资源不足以及后处理系统验证周期长等因素的影响,产能未能在7月1日后得以释放。目前公司国六产品验证仍在有序推进中。5、公司主要原材料不锈钢板、车规级芯片、贵金属铂、钯、铑、碳化硅载体等价格今年大幅上涨。其中:不锈钢板上涨23%;车规级芯片上涨350%;碳化硅载体上涨12%;贵金属铂、钯、铑分别上涨23%,8%,79%,导致产品成本上升。6、报告期内,公司车用国六、非道路国四项目研发费用集中投入,导致研发费用同比大幅增长,如:委外台架租赁费、委外标定费及第三方试验费。7、7月1日是我国柴油重卡国六切换国五产品的时间节点。公司国五产品存货进行了初步减值测试,计提了相应减值准备。 1.15
2021-01-27 2020-12-31 预计2020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99.2万元至10919.0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50%至80%。业绩变动原因说明1、2019年受东风朝阳朝柴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朝柴”)破产重整影响,公司对东风朝柴截至2019年底的应收账款按50%的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176.36万元,导致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数较低。截止本公告日,东风朝柴破产重整清偿比例仍未确定,公司暂未对东风朝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进一步补充计提坏账准备。2、2020年公司受益于无锡市地方政府对公司上市成功奖励,收到并确认补贴收入2,000万元。 0.72
2020-11-16 2020-12-31 预计2020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40.64万元至9229.9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动幅度:35.85%至52.16%。业绩变动原因说明公司预计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31%~12.50%,主要基于下列因素: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公司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及趋势,2020年上半年,我国商用车销量同比增长8.6%,处于近年来同期较高水平。在我国支持重点地区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轻型车于2020年7月1日实施国六标准等利好因素推动下,2020年商用车销量预计同比将实现增长;公司重要客户或供应商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或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未出现大幅变化等。公司预计2020年营业利润等指标同比大幅度增长30%以上,主要基于下列因素: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公司对东风朝柴截至2019年底的应收账款按50%的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3,176.36万元具有充分性,2020年不会再出现导致2019年利润下滑的类似偶然因素;2020年下半年公司费用率不会发生较大变化等。 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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