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孚能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和广州工控集团相互出具了《(关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函》《关于终止股份转让交易的函》。
23 年7 月,公司控股股东香港孚能及其一致行动人赣州孚创、实际控制人将5%股权协议转让给广州创兴,转让价格为28.37 元/股,转让总对价为17 亿元。
新的变更实控人方式为【广州工控认购公司未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认购比例为【不超过公司定向增发后总股本12%的股份】。为促使公司控制权顺利变更,香港孚能、YU WANG、Keith D. Kepler 和广州工控集团协商,拟将获得公司控制权的方式由老股东协议转让转换为广州工控集团认购公司未来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广州工控集团拟认购前述定向增发并取得不超过标的公司定向增发后总股本12%的股份。
我们认为此次广州工控以定增成为控股股东较之前股份转让的方式更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新的资金也会直接用于上市公司发展,且股权比例高于此前方案的5%。
但考虑到公司今年受损于高价电池库存(前三季度亏损严重),往明后年看,我们预计动力电池市场大概率仍处于激烈竞争中,我们下调公司23-25 年归母净利润为-20.5、0.57、6.9 亿元(上次是1.2、12、18 亿元),给予“持有”评级。
风险提示:本次合作协议是否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动力电池价格战超预期,新能源车需求不及预期,原材料价格波动超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