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收、利润快速增长。公司2023 年实现营收60.2 亿元,yoy+34.7%;归母净利润20.5 亿元,yoy+23.1%。其中项目运营业务实现30.8 亿元,yoy+19.0%;设备、EPC 及服务实现29.2 亿元,yoy+56.5%。Q4 单季实现营收14.0 亿元,yoy+22.3%;归母净利润实现4.8 亿元,yoy+17.0%。
2023 年营收利润双增,主要系公司经营良好,环保项目运营收入和设备、EPC 及服务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费用管控能力增强,盈利水平维持高位。公司2023 年毛利率为47.5%(yoy+0.3pct)、净利率34.6%(yoy-3.0pct),利润率整体维持稳定。公司2023 年管理费用率4.0%(yoy-0.02pct),财务费用率3.9%(yoy-1.3pct),销售费用率0.2%(yoy-0.2pct),三费合计费用率8.2%(yoy-1.5pct),费用管控能力增强。公司2023 年经营现金净流23.2 亿元,yoy+5.5%,现金流持续改善。
垃圾焚烧在手项目充足,保障业绩稳健增长。2023 年,公司新增澄江项目等9 个垃圾焚烧项目正式投运,昌黎项目投入试运行,截至2023 年末公司投资控股的垃圾焚烧发电正式运营及试运行项目49 个(其中试运行1 个),上述项目投运规模约3.42 万吨/日(不含参股和委托运营项目)。报告期内,枝江项目和陇南项目取得环评批复,昆山再生资源项目取得项目核准和环评批复,进入建设阶段,期末公司在建控股垃圾焚烧项目8 个(不含试运行项目),有望支撑业绩稳健增长。
装备业务高歌猛进,预计贡献增量业绩。2023 年,公司环保装备方面完成签署:崇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0.9 亿元);中城院(北京)县域小型生活垃圾焚烧项目(100t/d)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系统等合同(0.3 亿元);富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0.8 亿元);印尼青山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备采购合同(0.4 亿元);荆门市格林美热电联产项目设备及安装总承包合同(2.4 亿元),环保装备合同总金额约4.8 亿元。新材料方面完成签署:浙江永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系统供货合同(9.5 亿元);格林美相关公司设备采购合同(18 亿元);伟明盛青设备工程合同(3.1 亿元)。新材料设备合同总金额约30.7 亿元,预计可贡献增量业绩。
新能源材料业务进展顺利,期待产能落地。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嘉曼公司4万吨印尼高冰镍项目土建基本完成,设备已开始安装;属嘉曼达公司4 万吨印尼高冰镍项目已取得境外投资备案证书;温州锂电池新材料项目土建基本完成,设备已开始安装,并新取得项目二期约180 亩用地,有效推进建设进度。期待高冰镍及电池新材料项目落地贡献利润。
投资建议:公司作为民营垃圾焚烧龙头,盈利能力优异,在手项目充沛支撑业绩增长,新能源项目有望打开业绩增量空间。我们预计公司2024-2026归母净利分别为28.4/37.5/48.6 亿元,EPS 分别为1.7/2.2/2.9 元,对应PE分别为12.4X/9.3X/7.2X,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垃圾焚烧政策风险、运营成本提升风险、项目进度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