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议
非公开发行预案调整体现了公司聚焦换电模式的发展战略,围绕换电模式产业链,集中有限资源,重点布局电池制造、能源站建设和换电车型平台研发。持续看好公司的转型前景,我们预计,2016-2018 年对应EPS 分别是0.68 元、0.88 元和1.05 元,对应PE 为17X,13X 和11X,给予“强烈推荐”评级。
投资要点
事件:公司近期公告《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对2015 年定增方案进行调整,结合具体内容,我们点评如下:
募集项目缩减,聚焦换电模式产业链:原方案中投资项目包括:智能新能源汽车能源站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0 亿)、智能新能源汽车60 亿瓦时锂电芯项目(9 亿)、30 万台智能新能源汽车电机和电控项目(5 亿)、30 万台智能新能源汽车变速器项目(4 亿)、智能新能源车平台开发项目(4 亿)和偿还公司债及银行贷款(20 亿)。新发行方案删除了电机和电控项目、变速器项目,把智能新能源汽车平台开发项目调整为智能轻量化快换纯电动平台开发项目(3.5 亿),保留能源站项目(7.2 亿)和锂电芯项目(8.9 亿),偿还银行贷款金额调整为8.4 亿。我们认为,此次调整体现了公司更为明确聚焦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战略,电池电芯、能源站和换电车型平台开发是换电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也是公司构建换电模式核心竞争力和门槛的重要途径,电机电控、变速器采用外购更具备经济性,因此,删掉电机电控和变速器项目有利于公司集中有限资源,构建核心竞争力。
新方案调整内容多,更易于实施:1)募集资金减半,由原来的不超过52 亿调整为不超过28 亿。2)发行对象由特定对象改为力帆控股和陈卫特定,其他8 位为基金、保险等对象,且力帆控股认购不低于2.8 亿,陈卫认购不低于1 亿。3)限售期由原来36 个月调整为特定对象36 个月,其他为12 个月。
募集项目投产后,公司将具备电池电芯、电池模组、能源站、新能源车制造和运营全产业链运营能力:公司募投电芯项目产能16 亿瓦时,按照单车25KWH 电池,项目达产后能配套6 万辆以上的新能源汽车,将缓解公司新能源车对电池供应商的依赖。由于能源站前期投入较大,本次募集资金将缓解公司在能源站建设的资金压力,预计能源站建设进度将加速。
风险提示:新能源汽车运营推广进度低于预期,能源站建设进展低于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