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要点
公司及全资孙公司“远东福斯特江苏公司”与江苏宜兴市高塍镇政府签署《关于智慧能源产业园的合作协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50 亿元,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智慧能源产业园”暨6GWh 高性能动力及储能锂电池等产业链项目,一、二期各建3GWh 产能,一期投资38.8 亿元,二期2020 年底前竣工投产,达产后合并年销售额80 亿元及以上。
投资要点
于长三角加大新能源产业布局,有助扩大业务辐射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是国内18650 型锂电池龙头企业,公开资料显示,其年产销量居中国第一,全球第三。截至目前,其产能集中于江西宜春。2016 年前三季,公司的动力电池等储能设备业务实现收入6.74 亿元。
我们认为,于宜兴投资50 亿元建设6GWh 锂电产能,将有助公司加大在长三角的新能源产业布局,并利好拓展长三角一带的下游市场,扩大业务辐射面。
应时扩产,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巩固18650 型锂电市场龙头地位工信部于11 月22 日发布《汽车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7 年)(征求意见稿)》,提出: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厂商的年产能不低于8GWh;系统企业年产能不低于8 万套或4GWh。我们判断,如定稿执行,行业将迎来洗牌。2016年以来,公司公告,将于江西宜春、江苏宜兴分别投建3GWh、 6GWh 锂电产能,加之此前的“增至6.5 万组动力及储能锂电池”项目,我们预计,如建设顺利,公司于2020 年底将建成超过10GWh 锂电产能,满足前述政策要求。
维持“买入”评级
我们预计,2016——2018 年,公司将实现当前股本下EPS 0.22 元、0.29 元、0.38 元,对应39.2 倍、29.8 倍、23.0 倍P/E;如2017 年按3.45 亿股上限增发,则17、18 年将实现摊薄后EPS 0.25 元、0.325 元,对应33.4 倍、26.5 倍P/E。
风险提示
扩产项目建设进度与公司主业经营或低预期;行业估值中枢或现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