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月13日晚,公司披露与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商场”)签订战略合作伙伴框架协议的公告。
点评:
进一步利好文化地产业务模式协同效应
我们认为公司与中央商场签订战略合作伙伴框架协议并结成战略合作伙伴,有利于居住平台(住宅地产)-商业平台(文化MALL)-业态平台(中央商场)形成互补的协同效应,能够最大程度地挖掘项目的价值。我们认为,引入中央商场,能够为文化MALL建立一个招商平台和业务平台,利用中央商场的商业品牌优势和业务管理经验,使得文化MALL的商业价值能够进一步提升,对于周边的住宅地产部分而言带来更为实际的配套作用,提升住宅地产的相对溢价和销售的较快去化。
维持“13年销售金额超20亿”的判断
经初步测算,1-9月公司商品房销售回款约11.5亿元(实际商品房销售合同金额会更高),较2012年同期上升了11.3%;其中1季度、2季度和3季度分别为1.5亿元、5.9亿元和4.1亿元。我们预计公司全年商品房销售金额在20亿元以上,同比增速在35%以上。
维持“增持”评级
我们预计公司2013-2015年EPS分别为0.45元、0.57元和0.70元,当前股价对应的PE分别为15.8倍、12.7倍和10.2倍。我们维持公司“增持”评级,基于如下考虑:(1)预期销售在20亿以上,销售有弹性;(2)我们依旧看好公司文化地产模式,只待相关项目进一步验证和扩充而实现潜在成长;(3)尽管公司探索中的养老地产业务有待进一步落实,但养老地产业务具有发展潜力;(4)作为省属国有企业有望在未来的国企改革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