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长沙市中级法院就公司诉英可泡沫镍专利侵权案一审判决,判令大连英可(INCO)和沈阳英可:第一,立即停止侵权;第二,合计赔偿5458 万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 日内支付。
判决结果符合预期。经过11 个月的官司诉讼,一审终于判决公司胜诉。虽然和原诉讼请求索赔8790 万元相比,最后赔偿金额低于诉讼请求,但同时判令英可停止侵权,意味着:第一,英可不能再采用该专利技术生产泡沫镍;第二,如果继续生产,需向公司缴纳专利许可费。按照诉讼程序,如英可不服判决,可于10 月9 日起15 日内经湖南中院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高院终审判决将有执行效力。
公司志在掌控泡沫镍市场。目前全球泡沫镍产能约2000 万平米,公司拥有500万平米产能,大连和沈阳英可合计拥有350 万平米产能,公司和英可分列全球第一、二名,英可是公司在中端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我们认为公司起诉英可的最终目的,在于增加谈判筹码,最终收购英可,从而增强公司在泡沫镍市场的定价能力。
泡沫镍提价可期。目前泡沫镍采用成本加成方式定价,即按照LME 电解镍现货价格加价10%。由于INCO 具有上游镍原料优势,产品定价采取低价跟随战略,使得公司的产品提价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在镍价上涨时,公司泡沫镍提价幅度,仅消化电解镍涨价幅度的85%左右。如果公司能借专利权诉讼,最终收购INCO,则公司可以控制全球42.5%的泡沫镍产能,提价能力将大大提高。
普通电池还处于恢复期,HEV 动力电池已于8 月初下线,但确认收入尚待时日。
受金融危机影响,预计前三季度普通电池销售收入同比下滑约30%,年内难有起色。目前1.8 万台HEV 混合动力电池生产进展顺利,产品已送奇瑞、长安进行小批量路况测试。我们预计动力电池下线后与汽车厂商还有磨合过程,需调试、检验及行驶里程试验,确认收入进程视下游试用进展而定,预计2010 年下半年可实现5000 台销售。
维持盈利预测,维持“增持”评级。我们维持公司2009~2010 年0.09 元和0.21元的盈利预测。我们看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行业,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必将走自主创新之路,国家后续补贴政策必将与国产化率挂钩,国内汽车电池公司将实质性受益。公司作为A 股市场首先产业化的汽车电池股,在后续政策推动下将有投资机会,维持“增持”评级。